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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押金又不想买了,押金一般是不退还的。但现实中,是否退还押金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买房交了押金又不想买了,押金一般是不退还的。但现实中,是否退还押金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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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起诉。二、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实在不行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买房交了押金又不想买了,押金一般是不退还的。但现实中,是否退还押金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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