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为了避免更多的股权纠纷和社会矛盾,公司股份转让需要双方到场,但我国法律不强制要求,可以由客户办理。 转让给公司股东的,不需要其他股...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公司股东到场。股东可以通过代理转让股权,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人以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东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限制其股份转让,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白地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股东同时到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的对外的转让,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