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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申请人收入必须符合申请标准;外来人员需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还需要满足就业要求规定的...
在福州房价高涨,福州二线城市三线工资,偶的工资少的可怜工作年了,每月就那么p点工资,连房子都买不起了,所以想申请下保障房,防老用的福州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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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4.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5.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关于郑州经适房申请条件最近公布了新的征求意见稿,不过只是意见稿还没有真正实施。下面是意见稿关于经适房的最修修改: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供应对象、建筑面积、申请程序、选房顺序、产权性质、转让及回购、货币补贴等方面有所变化。 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群体变化为“低收入”群体,主要表现在收入和住房两方面: 收入方面,原办法中是“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新办法中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的标准都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相挂钩,从而实现保障性住房体系内标准的无缝对接。 住房情况,原办法中是“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新办法中是“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原办法规定“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8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住房不低于总套数的6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同时规定:“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由直接申请变为三级审核两次公示 原办法规定申请人持相关资料直接到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申请。为使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新办法规定,申请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使审核程序更加严格和规范。 第一步:申请与初审。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先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调查、核实,并组织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区房管部门;有异议的,相关部门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可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区房管部门;异议成立的,要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步:复审。区房管部门收到报送的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房管部门将申请资料和复审意见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步:核准。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要从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最后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要将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姓名、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和婚姻状况等情况在市房地产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核发“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以下简称“购房证”);有异议的,10日内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核发“购房证”;异议成立的,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申请人身份的不同,郑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2、新就业职工需要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 3、来郑务工人员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申请流程:个人向社区提出申请和由单位统一申请。单位申请法定时限是25天,个人申请是70天。申请得到批准后,会核发《公租房轮候资格证》,符合条件的市民,依据资格证上的号码轮候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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