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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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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术达到美容整形的效果,现在属于医学诊疗的范畴。整形手术是医疗手段,但与一般医疗不同,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消费。作为患者主动要求的治疗手段,往往会有一个预期的效果。这种预期和治疗后实际效果的差距也是许多类似纠纷的重要原因。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并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如果当事人想通过医疗事故来要求赔偿,依旧需要权威机构出具鉴定意见。
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核准的整容机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你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院方赔偿上述损失。 如果院方未经核准登记,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应属于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整容失败或毁容会造成了相伴终生的精神痛苦,消费者可以要求院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因此,美容损害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医疗事故。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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