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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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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夫妻对共同财产是享有公平平等的权利的,即一人享有共同财产的一半,但是时一方如果有重大困难可以适当多分,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婚前财产是指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关系破裂离婚后,婚前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 如果夫妻对婚前财产有特殊约定,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约定中明确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则在感情破裂时,可主张约定分割婚前财产。
怎么分割婚前财产: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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