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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项原因其实也属于医患双方对于愈后认知的差距,医师在进行治疗之前,并未向病人说明或详细解释可能产生之后遗症,因而在去除原有之病状后,产生...
合法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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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诉讼的原因总结如下:1、医务人员医德素质差,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2、工作中的失职,即工作中的失职是指工作中的忽职守或疏忽造成的失职;3、医疗技术上的原因,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一些罕见的疾病缺乏了解,不知道其诊断方法,导致误诊;或者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没有预见病情会突然改变和死亡,所以没有提前向家属说明,家属缺乏思想准备。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突然死亡会引起医疗纠纷,应判定为技术原因。4、意外情况,医学实践非常复杂,有些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可以预防,但也有一些情况不仅可以预见而且也难以控制。
医疗事故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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