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青岛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第六条内容有哪些?

2022-09-11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机构名称、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二)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30000元以上资金;(三)有3名以上熟悉律、法规和相应业务知识、并持有职业介绍和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开办非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须由有责任能力的单位担保。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