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会被纳入失信人员,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可能会被列入高消费限制人。但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
1、失信人员可以注册公司担任股东不能担任高管,如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等。 2、以下人员不能注册公司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诚实的人员可以注册公司为股东,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人员不能注册公司。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说,未成年人2。精神不完善的人。3、正在受到处罚或者正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违反犯罪的人4、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通缉犯。5、国家公务员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7、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不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目前,中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没有限制,但被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失去信用等情况下,受到限制,成为股东也会被执行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的;(2)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拒绝执行的;(3)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瞒、转移财产等方法避免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没有正当执行的理由和不履行协议的;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督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通报,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行政审查、政府支持、融资信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去信用的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向征收机构报告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征收机构应在其征收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向其所属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失信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6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1,699人已浏览
1,0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