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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在医院死亡,首先应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则需要赔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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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6.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7..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医院有责任。新生儿被娩出后,医方需对新生儿的各方面指标作一观察记录(包括哭闹情况),新生儿一直哭个不止,是因为不适所致,孩子总是‘吭嗤吭哧’的哭,考虑呼吸道不畅通导止呼吸受阻,医护人员应建立呼吸和循环系统的支持并及时处置,医方没及时处理违反了诊疗规范,应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您先复印和封存病历,请儿科专家或医疗律师进一步分析后再考虑和医方协商或提起诉讼。如在广州或附近城市的,也可和我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新生儿产伤因医方在围产期的诊疗行为违反相关诊疗规范所致,如对巨大儿的预见不足,肩难产处理不当,助娩方式不合理等,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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