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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免除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除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
如果债权人的真实含义表示免债,通常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除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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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如下: 1、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条件成就或期限到达时,则发生免除债务的效果; 3、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一、什么是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对债务人为一方意思表示而使债务部分或者全部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制度。二、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一、什么叫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可以。 (3)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二、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关于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如下所示:(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当然,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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