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报告。二、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后,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90%二级障碍是本人工资的85%三级障碍是本人工资的80%四级障碍是本人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工资;(二)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如果工作难以安排,用人单位将按月发放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障碍是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费、费的征缴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
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