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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医疗费用由社保支付。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由单位支付,另外单位还要照常发放工...
第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第二、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的费用;第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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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的一次性补助分为三块:即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你本人七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受《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调整(自治查一下《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级伤残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按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上年度省月平均工资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上年度省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位) 受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起算到鉴定结果出来之日,按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单位) 住院的话,相应支付护理费和就餐补助,标准按当地计算 期间领过的钱计算在总数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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