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什么情况下不准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
夫妻双方在下列条件下不能离婚: 一、起诉离婚,但法院认定夫妻关系尚未破裂。 第二,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没有重大过错。 第三,女方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列情况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提起诉讼的。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想离婚的。 3、军人配偶想离婚军人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
感情尚未破裂,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除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它时候都可以。按照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