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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增加诉讼请求。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原告可以在新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
如果符合条件的则可以追加,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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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后发回重审公安不能补侦。再审后发回重审公安是无权补侦的,可以由检察院补充证据材料。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增加新的诉讼当事人;(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变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不能通过另一起诉讼解决的。
重审的案件,可以继续上诉。上诉的具体方式和第一次上诉相同。 一、打回重审案件属于原案重审:打回重审的案件没有完全进入二审程序,没有正式启动二审程序,因此,对打回重审的案件,不服判决裁定的,可以上诉。 二、打回重审案件,再次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受理:《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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