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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在没有完成离婚手续之前是可以更改的,如果已经完成了则不能更改。【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但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除非能证明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受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现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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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双方都认可的,而且该协议没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也没有其他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因此你前妻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可以更改。如果在没有办理离婚证,离婚协议还可以自行更改,但是已经办理离婚证,离婚协议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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