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定着物是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如房屋、地下管道、树木、...
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有: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定着物是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如房屋、地下管道、树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包括: 抵押人的所有房屋及其它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的所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有权依法处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地上固定物。 4、抵押人有权依法处分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依法获准尚未建造或者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后可以抵押。 6、借款人以购买的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于贷款抵押。
以下这些财产可以设立抵押权: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1.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而不能为私人财产。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也就是不能以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抵押。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这里的例外有两处:一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二是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故只能“地随房走”,不能“房随地走”,而且以这两种财产进行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无法确定是否有处分权,因此不得抵押。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但是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