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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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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100元-2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侦查阶段:500元-5000元/件起诉阶段:500元-5000元/件审判阶段:1000元-20000元/件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1000元-5000元/件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收费1000元-5000元/件。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标的额收费标准1万元(含1万元)以下1000元以下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5%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4%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4%-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3%-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1%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1%-0.5%5000万元以上部分0.5%四、上述收费标准,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案件,二审应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代理发回重审或再审的案件,按照一审标准收费。案情复杂疑难或者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包括风险代理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三倍,五、协商收费(一)适用范围: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二)律师提供非诉除法律服务、解答、代写法律文书和担任法律顾问等采取协商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由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六、代理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收费的最高不得超过三倍。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央和北京市配送服务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重大事件,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了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从2019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将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为客户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能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的,违反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统一收取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理费或者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各自的职权,依法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由发文机关依法办理。北京司法局北京律师协会2019年3月2日。
服务收费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二)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六、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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