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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后进行财产分割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丈夫的份额再按照继承顺序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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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弱于男子,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弱于男子,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只占夫妻共有财产的50%,而这50%的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继承顺序分割,第一继承人为:妻子、子女、父母,正确的方法是三一三十一,即各继承人各三分之一,父母为一份,没有没有生育子女的,妻子和父母各得遗产的50%,父母两人都健在,也只能其中一份,即遗产50%。而在分割中,不动产,如房子,只能优先分割给现居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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