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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是指父母对孩子照顾生活、学习的职责,更多的体现的是物质上的职责。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只要是父母,对孩子就有抚养的义务...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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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形下,不需要争取,母校本来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死亡后,母亲自然而然就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如果孩子的祖父母反对的,可以正式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后,祖父母阻挠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法通则》第18条明确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除非监护人(女方)被依法剥夺了监护权。一、《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关于父母与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母亲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死亡后,母亲应当履行监护的责任。即正常情况下,母亲应当成为直接抚养人。除非被剥夺监护权。1、《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三、事实上,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首先,男方想让女方放弃抚养权的要求,是无法得到满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女性放弃孩子不能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不会因为放弃抚养权而丧失,放弃抚养权还是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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