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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
公告期限由公告机关确定,一般为45日内,在特定条件下可后延10日(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第45日才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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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法律在这方面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整个分立工商登记只能在分立公告后45天办理。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国有公司应制定分立计划(确定分立基准日、资产库存和分割计划等),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启动工商分立程序,发布分立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相应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政强制法公告时限根据如下: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分配利润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如果决议没有规定时间,以公司章程为准。 如果决议和章程没有规定时间或超过一年,公司应自决议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如果决议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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