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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是否死在监狱,是无法进行控制的,但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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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刑期犯了盗窃罪,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需要服刑人员家人和亲属给予监狱工作和服刑人员更多一些关心,更多一些支持,更多一些帮助。亲人的关怀和牵挂对服刑人员来说,是情感世界的支撑。没有亲人的关怀,就如同一只落单的“孤雁”,失去前行的动力。一通温馨的电话、纸上的几句嘱咐。一声声真情的呼唤、一个个殷切的期盼,能让服刑人员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亲情。这种特别的关爱,必将促使他们的改造思想发生“质”的转变,从而促使他们振作精神,奔向新生。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定然春满园。在监狱的教育改造下,在亲人的声声感召中,一定能够加速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使他们真诚悔罪,弃旧图新,洗心革面。用劳动的汗水净化心灵,重塑自我,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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