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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
现在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的差异,离婚的人也不少。那么如何办理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1、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一方经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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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自愿离婚的,可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离婚手续。接着需要你们的证件,即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还有护照或旅行证件。注意一下,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可以办理。最后就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的,具体来说,是需要去办理公证委托手续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办理离婚的涉外婚姻的事项,手续: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留学等人员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2、内地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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