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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办理流程(一)需准备的基本材料:双方本、、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镇级(街道)办确认盖章。(二)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三)带上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四)带上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五)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六)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七)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八)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九)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准生证,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上、本、、、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一般由街道的办进行核发,如果是在农村的朋友,则需要去村、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如果没有办理准生证,这可能产生以下的不利后果:第一,可能被罚款;第二,影响生育保险的办理;第三,孩子上户口的难度加大。具体的政策建议去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详细的了解为宜。
办理流程如下: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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