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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申请书这个东西,因为是申请,这仅仅是你单方制作的申请书,需要看对方的意思表示。所以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那边是否进行批准。如果公司批准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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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停书的法律效力如下:调停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制作调停书,调停书应注明诉讼请求、事件事实和调停结果。调停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字,按人民法院印鉴,送达双方当事人。调停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制作调停书的协定,必须记入记录,双方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调停书与确定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或者不需要拟定调解书;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书记签字、盖章后,表明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例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6个月后,如果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可以重新起诉),当事人可以调解解决的纠纷,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协议是根据自愿原则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得上诉。如果发现调停有错误,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调解书未依法撤销前,双方当事人应自动履行,若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民事调停书具有民事判决书,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拒绝执行民事调停书的能力,拒绝执行当然可以拒绝执行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调停书可以作为拒绝执行罪的适用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调解书只有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以后,才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以后,并不能说此案就此了结了,更不能说调解协议就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当仲裁庭将制作好的正式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签收的一刹那,调解书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签完调解协议,还未领取仲裁委的正式调解书之前,仍然有反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实践表明,六十日的诉讼时效期间显然是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按照举证责任的要求,在是否超过仲裁时效问题上,应由主张超过时效一方举证证明。但实践中常有仲裁庭或人民法院要求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提起仲裁申请没有超过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显然不同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但是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85条却偏偏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条例》规定在《劳动法》实施后应当失去效力,且劳动部对劳动法仲裁时效的解释也应是无权解释。按照《劳动法》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应为六十日,且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
这个东西,因为是申请,这只是你单方面制作的申请,需要看对方的意思表示。因此,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是否批准。如果公司批准,相当于你们双方达成协议变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效。如经批准,实际上在法律上没有效力,双方未达成变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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