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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民法典》...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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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离婚的事,包括财产分割小孩抚养及抚养费等方面均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财产按适当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小孩一方的原则判决;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还贷或收入都是按夫妻共同还贷共同收入计;三是婚前买房,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屋升值部分适当补偿另一方;四是抚养费结合生活实际、小孩身体状况、物价因素等综合认定,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收入的20——30%支付,最多不超过50%,至于你说的实发、应发工资这个细节法无明文规定,本人认为就是较真的话,应按实发金额计。
一方有过错的例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付赔偿,实践中这种赔偿称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涉及法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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