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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
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是婚后共有财产。住房产权是不是共有,看房产证的登记人名字是不是两人,如果是一人,看是否领取结婚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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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离婚以后,如果房贷的还贷人要进行变更的话,只需要更改一些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等信息就好了,办理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房贷还没有偿还完的情况下就离婚的话,对于房子的产权,夫妻双方是没办法分割的。
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首付15万元,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离婚时,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未还贷款30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按以下公式分割,贷款35万元,一般均等分割,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比如,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果涉及贷款,每人可分得15万元,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离婚时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所有者是谁。1、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屋,剩余的还款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2、但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一方取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等额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剩余的还款责任由取得房地产的一方承担;3、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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