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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携个人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经审核后若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则可取得《基本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自带联系函在转...
如何处理广州社会保障:1。申请人在广州参加养老保险后,应将上述信息带到广州社会保障机构,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广州社会保障机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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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照这个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可携个人资料向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经审核后若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则可取得《基本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自带联系函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出手续2个月后,凭《省内关系转入申请表》原件、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原件,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并提供申请人邮寄地址等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受理其转入确认业务。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缴费人员在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将以下材料带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出示《保险凭证》,申请继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人员应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联系函》;3、办理基金转让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应检查相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让继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转让手续,并将其转让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4、办理继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应当在收到《信息表》和转让基金后15个人工作日内核对转让基金和转让基金金金金额表,并按规定转让基金转让基金转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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