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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运作困难,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现在公司资不抵债。虽然是股东,但是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上具有独立性,股东可以以债主的名义起诉公司,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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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公司破产是指公司破产,是指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法院宣布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的状态。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此外,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经过法定清算程序,股东已经完成出资义务,没有逃避出资,即使资金不抵债,股东也不必承担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1)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值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的,要负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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