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股东有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解散公司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优先权等。
你说的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进行监督,《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有权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中股东享有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权利 旧公司法对股东会决议持有异议的股东可否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未作出规定,新公司法对此作出规定: 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