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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会议,让股东表决是否解除公司,决议通过的就可以依法进行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
股东要注销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意,可以在股东大会表决,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就可以解散。还可以在法定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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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83条公司: 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1、总公司有权利注销分公司。 2、分公司在被公司撤销后,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对于公司请求解散的原因。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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