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以下安全生产相关事项中,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或签署意见:(一)生产经营单位在采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制定有...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在注册登记的专业领域按规定的范围执业,并对执业活动中出具的各种文件、报告签字确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以下安全生产相关事项中,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或签署意见:(一)生产经营单位在采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报告、建设项目三同时概算、安全资金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三)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报告;(四)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投入使用之前形成的检测检验报告;(五)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的报告;(六)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前,形成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八)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或出租安全管理协议;(九)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十)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及年度审核报告;(十一)规定的应该参与或签署意见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注册登记按申请人从事安全生产主要专业工作分类,主要分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和其他专业等。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一)安全生产管理;(二)安全监督检查;(三)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估;(四)安全检测检验;(五)安全技术研究(六)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和培训;(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八)安全生产科研及教学;(九)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9人已浏览
744人已浏览
1,639人已浏览
12,7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