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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
取消是不可能的,但钱是可以分文不少连本带利一并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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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不得取出。一般来说,医疗保险账户的钱只能用于医疗保险的结算,不能直接提取。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是个人所有,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支付标准的管理规定。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3、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骗取保外就医的; (3)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4、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1)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2)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要根据套取医保资金涉嫌的具体罪名来确定立案标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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