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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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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在审判实践中也有。不过,我建议你不要要求对方一次性给付10年的抚养费,除非对方明天就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你想想现在的600元能干什么,一两年后600元能干什么? 推算下来,你的孩子今年8岁,正到了上学花钱的时候,如果你按月让对方支付,也方便你在接下来提出抚养费的变更之诉,随时根据孩子生活费用支出的提高或对方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出新的抚养费支付标准。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我们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如果给抚养费的想要降低抚养费的给予就必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只有条件合法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要求,孩子的成长是离不开一个健康环境的,所以,我国法律在支付抚养费的条款上也给出了很多的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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