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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也就是说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的,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
若以夫妻一方名义借款,原则上由借款人证明。也就是说,借款人认为属于共同债务,对方认为属于借款人个人债务的,应当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借款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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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下列个人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1.我与丈夫商议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协议,但他反悔,我应该怎么办这份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家庭财产情况证明 可以起诉,协议可以做证据。 2.丈夫的朋友作伪证说丈夫欠他5万元,对我不知情不同意的债务我是否可以免责 要看证据情况。 3.我的孩子1岁2个月,我是否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 一般是你来扶养。 4.精神虐待如何定性如何举证 不是过错。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 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1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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