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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
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这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那么经济诈骗罪认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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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经济诈骗减刑的条件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定金规定的金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当地执行的具体金额标准,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最高人民检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欺诈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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