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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案件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侦查情况来确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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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案件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侦查情况来确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的如果醉驾证据不足那就会依据疑罪无从的法律规则进行判定,前期无法追求其刑事法律的责任,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相关的检查人员发现如果醉驾证据不足,那么法院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延期的审理,以一个月的时间为期限,进行相关的补充侦查发现新情况,如发现新的证据所在就可以重新将案件提到法院重新判决,如没有相关的证据则无法进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侦查情况来确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如果证据不足的,就不能进行定罪量刑。 所以,如果醉驾证据不足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取证情况来依法处理:如果证明构成醉驾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应依法法定程序来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证据仍不足的,则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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