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特困残疾人的国家有什么保障?

2021-11-15
在我国,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一般由社会福利院或者民政部门支持救济;属于农业户口的,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五保户的标准安排基本生活。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赡养、赡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赡养、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赡养、赡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贫困人口供养。支持机构包括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贫困人口支持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照顾不能自理的生活;(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申请贫困人口供养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居民的生活状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依法办理供养。贫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自行选择供养形式。《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点,提供适当的基本康复和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专业服务供养机构,逐步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十八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