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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未给妻子生活费,是否违法?

2024-11-21
如果妻子因为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或者由于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生活费用,那么丈夫拒绝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相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扶持和扶助的责任。如果丈夫或妻子没有尽到这一责任,那么面临生活困境的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行使合法权利向不负责赡养的另一方追索扶养所需费用。如果应该承担这一责任的人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面临生活压力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得到合理的抚养费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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