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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债务的条件:当事人相互承担债务;债务标的物的类型和质量相同,可以抵销;任何一方决定抵销其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非是否抵押的理由。如果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登记机构没有理由拒绝。 首先,法律及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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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偿还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之间负债,负债。双方共有债权,共同负债,为双方行使抵押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其中任何债务都是违法的,不得主张偿还2、相互偿还的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支付。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目标种类不同,相互抵押可能难以实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因此,用于偿还的通常是同种货币和实物3、双方的债务必须到偿还期限。债务未到偿还期,债权人不得要求履行,不得用自己的债权作为偿还。否则,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4、双方适用偿还的债务是可以偿还的债务。
债务的法定抵销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双方必须互负债务; 二、两个债务都必须已经到期; 三、两个债务的标的种类和品质相同。 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债务可以法定抵销。
通常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要求按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等一一对应的项目进行抵销。这要求集团内各公司之间往来账项非常清晰,账务处理相同,且定时对账。但在实务中这种理想的情形是很少的,有时很难按此进行操作。大家知道,需要抵销的内部债权债务是内部往来的期末余额,而内部往来在期中是频繁发生的。由于双方入账的时间差异、账务处理的差异、对账是否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双方挂账的期末余额未必相等,就算期末余额相等,挂账科目也未必相同,要抵销可能要费许多时间去逐项核对、调整后才能抵销。一个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若包含有十几家公司的话,各公司间互相有内部往来,则需要抵销的项目或许会有几十、上百个,若每项都要求逐一对应抵销,则要花费许多的时间和精力。其实不必如此麻烦,可用较简单的方法处理。 内部债权债务抵销的目的是要消除集团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使合并报表重叠部分消除,以便旧能真实地反映集团公司的资产状况。只要能消除集团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就不必拘泥于各项目一一对应的限制。可将集团内各公司间所有的内部往来期末余额按借、贷方分别列示(可不必分对应公司、对应项目),按各相同项目相同方向余额的合计数作相反方向的调整分录,就可以将内部债权债务相互抵销。若所有内部往来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余额合计数相等,则内部债权债务可全额抵销;若所有内部往来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不相等,则差额为未能抵销数。若差额数不大,不影响合并报表的真实性,则对此差额可不予理会;若差异数较大,则需继续核对内部往来,查找原因,降低差异,这样处理,对合并范围较广,内部往来项目很多的集团公司较易操作,也会达到旧能抵销内部债权债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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