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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棚改房被强制拆除而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 2、《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
1、棚改房被强制拆除而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 2、《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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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棚改房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法》规定,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因此,强制拆除棚改房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依法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
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后6个月内起诉。二、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后7日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开庭秩序宣读-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五、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七、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八、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变判决或者裁定撤销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者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违法强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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