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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不收费;政策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5个部门关于对市属企业退休干部医疗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管理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1129号参考资料:http://www.doc88、com/p-84684943081、html。
办理条件:1。参与市级社会化统筹的企业退休干部;2、机关事业和军队退休干部;3、建国前老工人4、1-6级残疾军人;5、老红军遗孀。电话查询:电话咨询:028-87706723、87706310。
电话查询:电话咨询:028-87706723、8706310处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处理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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