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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违约金。如果是合同未执行支付的违约金,收款方就不用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如果是延期付款违约金,则需要作为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或增...
这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你公司已向客户提供了劳务,因客户违约又收取了违约金,这种违约金属于向客户提供劳务收取的价外费用,你公司应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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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他要给你开的是发票。就代表他缴税了。如果给你开的是收据。就代表他是私自收取的费用。跟税务没有关系。
广告业应该根据其营业额缴营业税。通常,营业税应该是有一道环节征一道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是很正常的。只是国家单独列举的一些情况可按差额征税,涉及广告的只有一项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十八)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该公司若想要按差额缴营业税,首先,要税务机关确认其业务性质为广告代理业务;然后,应与“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签订合同,并取得广告业发票。现在该单位未取得任何发票,只能按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且,由于其未取得发票,其支付的款项还不能税前扣除,需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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