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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4、工商...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购领发票凭证; (3)公章和财务章; (4)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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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二十八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所需的具体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2、企业改制应提供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债权债务的清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用票的纳税人应提交《发票领购薄》及发票专用章; 6、防伪税控企业应提交《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C卡缴销表》; 7、如有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机构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提供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 此外,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该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公司清算组应当在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之内在报纸上至少有三次公告,并提交公告的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所有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公章去国地税大厅领注销申请表,首先告知专管员,按申请表上的流程及提供的东西注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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