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现实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但不论离婚与否...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应尽义务,孩子父亲不直接抚养孩子,因此,其必须根据法院调解书的内容给付抚养费。如果其不主动执行,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根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原则上来说探望权是一种权利与义务,一方拒绝,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如果父母离婚,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可以不给,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是否增加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拒绝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