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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虐待男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问题的回答: 1、《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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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能追究虐待人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害人受强制、威吓,不能告诉的,也可以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或人民检察院告诉如果虐待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案件应作为公诉案件处理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虐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家庭成员间的虐待,是指用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摧残、折磨家庭成员,使他们在肉体上、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虐待家庭成员,破坏了家庭的和睦生活,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亦为法律所不容。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即构成虐待罪,要受刑法所制裁。虐待家庭成员的,虐待人应当承担停止虐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造成受虐待人身体伤害的,虐待人还应当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二、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责任对家庭成员的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也可表现为不作为的形式,如在得病时不予医治。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遗弃一般表现为不作为的方式,依法应为而不为。为了预防和减少虐待、遗弃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破除家长制封建残余的影响;其次,对于实施虐待和遗弃行为的人,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最后,对虐待、遗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该法又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说的“扶养”,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扶养、抚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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