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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
首先,一定要及时报警和就诊,报警记录和病历都是将来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向当地居委会、妇联、亲戚朋友寻求帮助。根据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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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尔暴力型:寻求长辈、邻坊和组织帮助劝诫教育 如果是偶尔的暴力,并且仅仅是因为小矛盾促发,而家庭关系依然很好的情况下,家庭暴力没有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重大创伤,受害者也只是想阻止丈夫对自己的伤害,这时可以寻求家庭长辈、社区组织如居委会或妇女组织的帮助,请他们为你主持公道,并对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在正在遭受暴力伤害的同时,要懂得保护自己,可以通过报警,呼救等方式请求救援。 2、经常暴力型:通过法律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是经常性暴力,受害者想结束婚姻关系,且协议离婚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保护自己。然而,如何取证一直是诉讼离婚一大障碍,充分的证据是法院支持你离婚诉讼请求的重要条件。广大女性朋友们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为以后诉讼提供支持,一般有: (1)报警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第一时间想到的会是报警。这样不但可以及时阻止家暴发生,而且警方的出警记录和笔录还可以成为日后“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 (2)保留医院就诊病历。 一般遭遇家暴后要到医院就诊,此时女性朋友要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收据以及病历保存好,作为书证,强有力的证明对方施暴事实,如果做了伤残鉴定的或是需要后续治疗的,也要及时把伤残鉴定及后续治疗的票据妥善保管。 (3)争取证人证言。 父母、朋友、保姆、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要早作沟通,争取让他们出具支持你的证言。 (4)保留物证书证。 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存留有相关的物证,或者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类似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施暴,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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