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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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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落户,必须先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小孩必须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经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收养,领取收养证。对依法收养的孩子,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办理入户手续;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但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可凭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申请入户。
一、一般收养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建议朋友收养孩子之前,先对照一下《收养法》条例,民政部网上有,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再者就是对照一下自己打算收养的孩子是属于什么类别的孩子,当然这只是大概的意思,如果没有深入了解或者从事过此收养工作的朋友一般只能凭文字去理解,而不可能就事论事。在此就针对收养私底下送养孩子之事,提供些建议: 如果收养的孩子是私底下抱养的那就不属于合法收养孩子的途径任何一条,也就是说此孩子如果想办理合法收养是不符合条件的,就你们想办理送养协议书,建议你们大可不必这样做,此协议只是二者双方私下的协议,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如果其中提及钱财的话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超过限额还可以对双方提起买卖婴儿罪来论处;建议收养孩子的朋友们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比如家庭住址,电话,工作,姓名等. 至于说收养孩子如何办理手续,办理户口问题,需要视你们夫妻双方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初婚未婚,那收养孩子的途径就多了,可以收养社会弃婴,福利院儿童等;如果是再结合原来已经生育过孩子但判给另一方,或者是自己现在已经生育过孩子的那收养孩子的途径就单一点,只可以收养福利院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准备妥自己的申请材料,到民政局办妥收养证就可以到夫妻户籍地的任一方申报孩子的户口,但有些地方有规定,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儿童必须先在福利院落好户口然后再办迁移,比如广州。不过再怎么变都大同小异,差不多的 收养证办好之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递交需要带上收养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分证,房产证,有的地方可以立马办理落户,有的地方需要审核,可能还需要办理收养证全套的复印件手续加盖收养公章,或者是孩子的户口页! 其实办理户口很简单,没有生育过的,找医院关系,办个孩子出生证就可以,还有就是把孩子户口暂时落在农村,在或者等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只要是在中国生的都可以上户口,所以户口的问题是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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