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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判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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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介绍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问题。 (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判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既遂法院的判罚标准: 1、构成本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10万元罚金; 2、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 3、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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