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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
债务人不止一个人的时候,债权为两种: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需要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的情况只有连带之债。多至于连带之债,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债务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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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财产债务的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起诉离婚的,债务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在离婚时不用处理,属于谁的债务,就应当由谁进行偿还; 2、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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