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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欠条的有效期限 一、约定还款期限的,按照约定的到期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为二年。如果在二年中,存在使时效中止或中断的事由,则将超出二年。 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欠条出具日开始,也是二年的时效,同上,也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重新计算。比如,2006年1月1日是约定还款日期,2007年1月1日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的要求,则诉讼期限由2008年1月1日变为2009年1月1日。
没写还款日期并且你也一直没让对方还钱的话,适用民通137条的最长保护期限也就是20年,这个期间在实践中的起算点是借款日为所谓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如果就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向对方要钱,而对方不还,那么就是适用民通135条的保护期限也就是2年,起算点从对方拒绝还款之日起算 请对照自己的具体情况,就可以得知是否适用20年或者2年的诉讼时效了
1.借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5.《民法典》第511条第4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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